E1/E2 签证(条约商人及条约投资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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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1/E2 签证(条约商人及条约投资人)

Category : 非移民签证

与美国签有通商及通航条约的国家其国民可以申请E签证进入美国从事实质贸易与投资。贸易包括服务或技术方面,并且主要是介于美国及该条约国之间的贸易;而投资是指到美国开发及运作其所投资的企业,或正要投资的企业。

要申请 E-1 条约商人或 E-2 条约投资人签证,移民法规在各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需符合的条件,如:申请人的国籍、申请公司的国籍、公司的大小、营业性质、贸易方向、申请人在此公司的职务等。

须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该贸易或投资企业符合法律规定,并符合申请E签证的各项要求。审核官员也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,以帮助官员决定其是否符合条约商人或条约投资人签证的资格。

由于申请个案的情况差异极大,依个案不同,要提供的资料没有一定的标准。欲查询E签证的进一步资讯,请联系华裔援助咨询。